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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烈庆祝《江西省献血条例》实施1周年
发布时间:2026-01-20
浏览次数:215
《江西省献血条例》
已
落地实施1周年!
今天您无私的奉献,是构筑明天共同的保障。根据《江西省献血条例》规定,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的前提下,医疗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。同时,我省已上线"江西省异地优先用血申请" APP ,对于献血者的"父母、配偶、子女"需用血时,将根据血液库存实际情况,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。
《江
西省献血条例》第三十五条规定,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、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,享受下列优待:一是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、风景名胜区;免费参观政府投资建立的博物馆、美术馆、科技馆、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。二是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。三是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。
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,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。让我们为爱挽袖、捐献血液,用拳拳爱心点亮生命之光,以实际行动践行人道主义精神,共同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华彩篇章!
您有一份“无偿献血说明书”,请查收~
来源:上饶市红十字会
献多少血可以领取三免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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