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道救助公示
发布时间:2026-09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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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上饶市红十字基金会收到 7 份人道救助申请,经我会核查申请材料、研究审议,拟对以下 7 名对象给予人道救助资金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一、救助对象及拟救助金额

  1. 程爱英,362501********5229,拟救助金额:人民币 2100 元
  2. 邹修民,362222********6518,拟救助金额:人民币2100元
  3. 刘贤妹,362222********0544,拟救助金额:人民币2100元
  4. 孙起连,362222********1443,拟救助金额:人民币600元
  5. 胡玲珍,   360103********4427,拟救助金额:人民币2100元
  6. 刘践平,   430521********1913,拟救助金额:人民币 2100 元
  7. 陈小凤,362501********5829,拟救助金额:人民币 2100 元

二、公示期限

公示期5个工作日,自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3日。

三、异议反馈
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救助事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、电话或邮件方式向我会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。 联系电话:0793-8239193 邮箱:jxsrhh@126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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