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,
保证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,保证实现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
《江西省上饶市红十字基金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党组织书记参与理事会决策制度。
第二条 参与决策的原则
(一)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坚持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,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基金会的贯彻执行。
(二)既积极参与理事会决策,又积极支持秘书处履行决议。
(三)正确处理国家、集体、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。
(四)促进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同步建设、同步发展,切实维护基金会稳定。
第三条 参与决策的内容
(一)涉及基金会运营管理过程中带有方向性、全局性、
关键性的重要事项:基金会章程,规章制度、基金会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公益项目立项、投资理财、理事监事的推荐、选举、任免等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(二)基金会的重大经济活动:项目经费预决算,大额经费支出,大型公益活动、拍卖等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第四条 本办法自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,由上饶红基会党支部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