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推进江西省上饶市红十字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上饶红基会”)新媒体平台及官方网站宣传工作建设,充分发挥以“江西省上饶市红十字基金会”为用户名的上饶红基会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新浪微博、微信视频号、慈善中国及其他平台的信息宣传、公示作用,制定本流程。
日常宣传工作由宣传专员负责采写稿件。
各部门业务内容宣传、公示等,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采写稿件。
采写稿件内容涉及部门交叉,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采写本部门稿件。
宣传专员自拟稿件,需提交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签字,再提请秘书长或理事长审核。
各部门自拟稿件,拟稿人员需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,提请秘书长或理事长审核。
自拟稿件涉及部门交叉,拟稿人员各自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,提请秘书长或理事长审核。
自拟稿件涉及由市红十字会对外发布,由撰稿人员完成基金会内部信息发布流程审批后,交由市红十字会完成市红十字会信息发布流程。
拟稿人员提交审核时,提供江西省上饶市红十字基金会信息发布审核单及自拟稿件打印件,注明拟发布的新媒体平台名称。
稿件审批流程完成签发后,由宣传专员整合编辑,统一发布至相应平台。
转发稿件的信息来源包括中央和省内主要媒体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其直属单位自有媒体平台、市红十字会官方及各直属单位新媒体平台,其他经市红十字会核实的信息等。
转发稿件一般应注明转发来源,提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再提请秘书长或理事长审核,审核通过后由宣传专员负责转发发布。
设置专人负责对新媒体平台留言回帖,须注明回复时间。日常内容由宣传专员负责回帖,涉及各部门业务内容,由宣传专员转接给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对接留言回复内容。
留言在常见问题口径库范围内的,按口径回复,超出口径库范围的,转交相应部门负责人拟定回复。
本制度经上饶红基会一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,予以施行,由理事长办公会负责解释。